一、什么是特別累犯 特別累犯是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二、特別累犯未滿18歲能構成嗎 特別累犯未滿18歲能構成。 年滿16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構成特別累犯 ,因為特別累犯的先決條件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對于這些犯罪不滿十六周歲,不追究刑事責任。法條鏈接:《刑法》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三、特別累犯時間認定是怎樣的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綜上所述可知,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特別累犯是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以上就是由中國刑事律師網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什么是特別累犯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