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檢察院不起訴接下來會怎樣 (一)罰款還是要交的,刑事處罰不處罰了,但行政處罰還是要處罰的。醉駕檢察院不起訴條件: 1、法定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其適用條件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酌定不起訴。由《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3、存疑不起訴。由《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規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二、醉駕不起訴影響孩子政審嗎 有影響。醉酒駕車屬于犯罪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最終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會影響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參軍、公務員考試、招警考試、考取軍校、事業單位招聘、銀行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或錄取的。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三、醉駕檢察院不起訴駕照還吊銷嗎? 醉駕檢察院不起訴駕照還吊銷,并且該駕駛人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檢察院不起訴是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交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吊銷駕照是追究其酒駕的行政責任。 結合上文中的內容可以看出,對于什么情況下醉駕檢察院不起訴了該問題需要進行分類別回答。按照規定來說,檢察院不起訴的情況主要有犯罪人認罪態度較好,情節較輕微的情況;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起訴條件的情況;以及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時候檢察院也是不予起訴的。以上是中國刑事律師網編輯對醉駕檢察院不起訴后續流程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訴,可以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