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外就醫算不算服刑 保外就醫算服刑,保外就醫執行的期間是計入到刑期中的,所以在保外就醫期間也是屬于服刑。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第十五條 罪犯保外就醫期間刑期屆滿的,監獄、勞改隊、少管所應當按期辦理釋放手續。第十六條 罪犯保外就醫期間計入執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騙取保外就醫、經查證屬實的除外。保外就醫罪犯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外出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第十七條 保外就醫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監執行: (一)重新違法犯罪的; (二)采取非法手段騙取保外就醫的; (三)經治療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轉的。二、不準保外就醫的情形 不準保外就醫的情形: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3.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中國刑事律師網提醒,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三、保外就醫適用條件 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