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核準了兩名性侵女學生罪犯王X和胡某某死刑。7日,根據最高法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強奸女學生的罪犯王X執行了死刑。另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已對胡某某執行了死刑。
兩名罪犯死有余辜。正如最高法復核認定的那樣,罪犯王X和胡某某犯罪性質和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不殺已不足以平民憤。兩罪犯的伏法彰顯了法律的尊嚴,伸張了社會正義。
在嫖宿幼女罪剛被廢除后沒幾天,最高法核準了兩名性侵女學生罪犯死刑,自然會讓人聯想到最高法是在借此釋放這樣一個信號:今后凡是性侵女生的罪犯都將從重懲處。
天理昭彰,凡是性侵幼女的罪犯必須得到嚴懲。不僅如此,在公布兩則指導性案例的同時,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更是對學校、家庭、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直接給出了指導意見:各地中小學校要加強性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種教學形式,切實增強學生性知識、網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并指導學生家長了解和掌握學生安全教育常識,強化學生家長的安全觀念;為減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須形成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相銜接的合力。
這個指導意見非常重要。嚴格講,它應該是批評意見。專業人士更愿意將這番話理解為,該負責人代表最高法委婉地對當下學校、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性教育不力和其他部門防范和打擊性侵幼女犯罪不力提出了批評。
以胡某某案為例。在2004年至2012年間,其多次在山東省棗莊市、濟寧市、滕州市村路上攔截婦女和無家長接送上下學的女學生,采用暴力或持刀威脅等手段實施強奸、搶劫及猥褻犯罪,共計強奸11人,致使被害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多名被害人輟學。其作惡時間長達9年的事實,不正說明了受害女生缺乏防衛能力、學校管理不嚴、教育和公安等部門失察失職的尷尬事實嗎?
近日媒體曝光的廣西“XX”創辦人王某性侵多名幼女案,作案時間也長達9年,犯罪手段和情節極其惡劣,暴露出來的問題與胡某某案如出一轍:受害女生沉默不報,性知識缺乏,所在學校不明就里,教育、民政和公安等行政部門疏于監管、失職瀆職,致使其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專業人士認為上述指導性意見很重要,還基于一點:該負責人還適時地提醒人們,新形勢下犯罪分子正在利用網絡平臺色誘性侵女學生。王X是這樣,王某也是如此。他們通過辦網站和在校園網絡發帖,通過網絡聊天、捐資助學等方式誘騙和逼迫女學生就范,手段更加隱蔽,情節更加惡劣,因此,各地學校、家長、教育及公安等部門必須密切關注這一新動向,在對女生進行防侵害教育時尤其要注意這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