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XX今日在回應“毒駕為何未入刑”時表示,鑒于各方面還有不同意見,執法手段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這次未將“毒駕”列入刑法修正案(九),但是我們要在今后修改完善刑法的工作中對于這個問題繼續追蹤研究。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就本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的有關問題作出回應。
臧XX解釋說,應當說毒駕是否入刑的問題也是近來社會上比較關注的問題,我們立法工作機構對這個問題做了多次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從調查研究的情況看,首先,各方面有一個一致的認識,就是對毒駕的危害和應當對他進行規范和依法懲治的意見是一致的。對于什么情況下,通過什么手段規范,是否要入刑,目前還有不同意見。我們國家刑法意義上的毒品就是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列入名錄的有200多種,這么多種品種,吸食哪一種毒品、有什么后果,如何劃分吸毒和治療,這些罪與非罪的界限劃分起來不容易。
他指出,另外一種意見認為,目前快速監測的技術手段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大家都知道查酒駕,吹一口氣就可以了,目前快速監測毒駕的手段還需要發展,目前只有幾種常見的毒品可以做到比較快速的檢測,大多數的還做不到。另外,涉及到執法和保護公民權利的關系,比如要把你攔住,懷疑你毒駕,要抽血或者提取唾液,你心里上可能會有不配合的心理,認為他們無端懷疑你。另外,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可以采取注銷機動車駕駛資格,可以強制、隔離戒毒,最長可達三年,這些手段還是有法可依的,不會放縱毒駕行為。綜合考慮,鑒于各方面還有不同意見,執法手段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這次未將“毒駕”列入刑法修正案(九),但是我們要在今后修改完善刑法的工作中對于這個問題繼續追蹤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