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閉幕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
刑法修正案(九)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法首次引入終身監禁制度、廢除了嫖宿幼女罪,同時對一些法律條文進行了修改。
終身監禁不適用已判決案件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引入終身監禁措施,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告訴新浪《新聞極客》,刑法總則明確規定,法律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如果新的法律更輕就適用新的法律,如果新的法律更重就適用舊的法律。
對于被判死緩,并且正在緩刑期的貪腐官員,臧鐵偉說,已經判處死緩的就不存在用終身監禁的這種措施。已經有生效判決的都不適用新法。
新法將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判決的貪腐官員,都不適用“終身監禁”。
拐賣婦女兒童一律不免除刑責
刑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九草案二審稿和三審稿中,都修改了拐賣婦女兒童的刑法,拐賣兒童和拐賣婦女不同罪。拐賣兒童可以從輕處罰,但不能免除處罰;拐賣婦女則可以免除處罰。
新浪《新聞極客》從全國人大方面獲得的文件顯示,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提出,對收買被拐賣婦女的,應當一律定罪處罰,建議刪去可以免除處罰的規定。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并作相應修改。
修改后,拐賣兒童罪刑仍然重于拐賣婦女,但拐賣婦女兒童一律不免除刑責。
性侵男人也是犯罪
刑九對猥褻罪也做了修改,將猥褻罪的犯罪對象由“婦女”修改為“他人”。這意味著承認男性也可能成為受害者。
刑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年8月初,江西一男子夜闖果園性侵守園大爺。當時新法尚未通過,網友討論的焦點集中在,大爺不是婦女,性侵大爺難道不犯法;實施性侵的江西男子難道不用負責任?
今年11月1日實施新法后,猥褻女人還是男人,都是犯罪行為。
嫖宿幼女強奸從重最少判十年
刑九中刪除了“嫖宿幼女罪”,這一罪名的存廢之爭已經多年。
在7月公布的二審稿里,廢除這一罪名仍未被采納。8月末的三審中才取消了這一罪名。
1997年3月13日,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后的刑法,“嫖宿幼女罪”寫入刑法。
當時這一罪名為“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單獨罪名,規定:嫖宿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嫖宿幼女罪最低刑為5年,最高刑為15年。強奸罪的最低刑為3年,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比強奸罪最高刑法低,導致其受到批評,認為有輕罪化傾向。
新法中,嫖宿幼女不再是獨立罪名,以后對這類行為一律適用刑法中關于奸淫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