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出臺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后,吉林省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第一時間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全體干警學習“八項禁令”,針對每項禁令的內容和要求,部領導進行充分解釋說明,干警針對工作中個別存在的不符合“八項禁令”要求、司法不規范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和座談,同時專門召開和組織重大專案組的全體成員進行第二輪培訓。
吉林省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對目前辦案過程中不符合“八項禁令”要求,存在問題的情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自查、整改。依據“八項禁令”內容,結合新的辦案機制和辦案模式,重新制定司法辦案《雙十報告》《雙十不準》等規范制度,確保“八項禁令”在辦案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此外,職務犯罪檢察部對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訊問工作的全覆蓋性、效果質量、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查全省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情況,保證依法及時返還扣押、凍結款物,并與律師開展座談,征求對全省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在貫徹落實“八項禁令”過程中,吉林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形成學習機制,每半個月一次,組織干警學習《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等法律法規。吉林省檢察院制定《吉林省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運行規則》,全面規范、細化職務犯罪檢察工作任務和運行機制,同時嚴明違反“八項禁令”的處理紀律,對于情節輕微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確劃清行動上的紅線。
結合正在開展的規范司法專項整治工作,全省檢察機關對近年來和目前正在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全面的質量檢查,重點逐一查找違反“八項禁令”的問題及原因,逐一排查質量隱患,逐一落實整改責任,并對從事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干警對“八項禁令”的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檢查。10月初,吉林省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對全省的查擺和整改情況進行詳細通報,對頂風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