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發出預警,夏季將至,青少年兒童獨自或結伴前往山塘水庫、池塘、人工湖泊、江河邊等涉水場所游泳、戲水的現象將逐漸增多。根據往年經驗,進入5月份后,我市落水、溺水警情均呈上升趨勢,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溺水事件更是每年均有發生,溺水死亡問題應引起廣大家長的關注。今年5月7日,2名少年(均男性)在番禺區南村鎮某酒店旁人工湖玩耍,后兩人不慎落水溺亡。為此,廣州警方再次發出安全提醒,請家長注意加強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監管,避免到江河、水庫、池塘等缺少安全防護措施的水域游泳;在各種水域玩耍時需家長或成年人陪同,不要攀爬安全護欄,避免在親水區域打鬧追逐,慎防意外發生。市民群眾一旦發現有人落水,應及時撥打“110”報警求助。
為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廣州警方已在近期向全市公安機關下發了《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山塘水庫、游泳場館及下水道等區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屬地公安機關要組織力量對經常發現有群眾私自前往游泳、容易引發溺水事故的涉水區域,如山塘、水庫、魚塘、水渠、河流等區域,工礦企業、廢棄工場、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積水區域,以及游泳館、小區配套游泳池等的安全隱患開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進行安全評估。對排查中發現游泳人數多,又存在溺水安全隱患的山塘、水庫、魚塘、水渠、河流等區域,公安機關要責令管理方設置清晰的安全警示牌,并在下水點及重點地段增設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對工礦企業、廢棄工場、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積水區域,可以填平的要立即督促業主方填平,不能填平的要立即進行圍閉;對以往多次發生溺水事故、群眾仍經常前往游泳的重點部位,要協調業主方、管理方組織人員加大巡查密度,落實專人看護,及時勸阻下水游泳的群眾,特別是對農村地區和城郊結合部的水庫大壩,要建議水利部門完善安全度汛預案,全面清除壩體上的灌木、雜草,消除壩體隱患。同時,通知明確要求屬地公安機關要積極督促轄內游泳館、小區游泳池等場館按規定配備安全員(救生員)和救生器材,開放期間,安全員要在崗在位,及時發現并救助溺水人員。社區民警每月至少一次上門督促檢查,確保安全員(救生員)資格、配備、上崗時間符合要求,確保救生器材、燈光完好;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責令整改,合格后方可營業。
據悉,目前全市公安機關用于日常巡邏的車輛均配置了救生衣、救生繩等相關救生保障工具,且保持性能良好,接處警民警也能掌握一定的簡單救生知識。而水上公安分局已全面加強珠江內河道,特別是容易發生溺水事故、群眾經常游泳的重點河段的巡邏防控,并從救援力量、裝備上切實為溺水救生工作做好保障,確保發現溺水能及時有效開展救助。
廣州警方指出,廣州夏季天氣炎熱,又素有“嶺南水鄉”稱譽,轄內岸線漫長,河涌交錯,城郊山塘、水潭、水庫較多,因此未成年人溺水警情歷年高發。同時,社區、家庭管理不到位,家長或監護人對青少年兒童監管、教育不嚴格,沒有足夠的安全意識教育均是誘發事故的重要原因。最后,青少年兒童的急救、自救能力差,常常是一人落水,同伴去救,最后多人溺亡。警方呼吁,學生家長、青少年要提高對“水老虎”危害性的認識,家長應經常勸誡孩子不去沒有安全保障的區域游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和勸阻伙伴切莫到危險水域戲水的安全意識;并請教育青少年兒童在發現同伴溺水時立即尋求大人幫助或報警,切莫自行盲目施救或悄然離去。
(原標題 夏季將至,廣州警方提醒:關注未成年人涉水安全問題)
(作者:岑柏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