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pperdiss人与狗|被吃扇贝的感觉|91大神精品在线视频|大度激吻原声拥吻无背景音乐|扑克又疼又叫长视频|免费看美女隐私全部|猛烈顶弄H禁欲医生H粗口视频

網絡紅包隱藏了哪些法律問題?

#債權債務更新時間:2025-03-06 11:41:06 263人瀏覽
于業汶律師
于業汶律師
擅長:建筑工程、經濟金融、房產糾紛
今年春節,搶、發紅包達到了瘋狂的地步。據相關部門統計,2016年春節期間,全國參與搶紅包的達到4億2千萬人。就是說,全國總人口中,有三分之一強的人參與了發紅包搶紅包的活動,紅包數字也達到了天文數字80億個。如果將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和十歲以下的兒童減去,差不多有50%的人參與了“發”和“搶”的活動。   作為法律人,經過思考和研究,對紅包過程涉及的法律問題歸納總結如下:   1、 是否涉及行賄受賄?   微信中的紅包活動,目前控制在每個紅包不超過200元人民幣,但對紅包的個數和連續發放的次數則沒有限制。如果在一個由干部組成的“群”中(假定群中有十個人),官小的向官大的發紅包,每次每個紅包200元,總共發50次,50次下來了,每個人搶得的紅包理論上可達到10000元。雖然是娛樂活動,但由于是上下級關系,下級給上級發紅包可能有個人目的,存在“權錢交易”的可能。則,收受10000元就可能構成受賄罪,而發紅包的“小干部”,由于50次(每次2000元)總共發出了十萬元,也可能構成行賄罪的。因此,純屬娛樂活動、金額較少、沒有利害關系和其他目的的“紅包活動”無可厚非,但數額大了,又可能存在“權錢交易”的,就可能觸犯刑法。尤其是“定向紅包”,更可能存在權錢交易的目的。   2、 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搶紅包者的目的是娛樂,也有獲利的動機。有些“搶手”上班后標榜自己春節期間收獲如何之大,多的有千元,少的也有百元、數十元,當然有搶的,也有發的,搶得的也都可能發掉了。但也不排除有些“金蟾”們只進不出,將搶紅包變成“贏利”活動,這里就存在個人所得的問題了。據報道,深圳一名男士在大年除夕日收取紅包69478.31元,成為收紅包排行榜第一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搶得的紅包應歸入個人“偶然所得”范圍,這一所得如果達到一定數額就應納稅,其所得稅率應是20%。因此,隨著紅包的越發盛行,稅務部門會關注這一塊“稅源”,或者說稅務部門如果與微信管理商相互配合,是會堵上這一稅收漏洞的。   3、 沉淀資金及利息歸誰所有?   按照現在的做法,搶紅包必須有銀行卡(必須是儲蓄卡而非信用卡)綁定才能取錢發包或者存入卡中。如果沒有綁定銀行卡,只能搶,搶到后暫存在微信支付機構,要想發紅包,只能用自己搶到的錢來發。就是說,綁定銀行卡的,可以從卡中拿錢發紅包,搶得的錢也可以存入卡中,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只能先搶一些錢存起來,然后根據搶得錢的多少決定發紅包的數額。   這里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沒有綁定銀行卡的,搶得的錢暫存在微信保管機構,這些錢無法取出來,只能用于發紅包,如果長期不發或者忘記了該款的存在,這錢及其利息屬于誰?二是綁定銀行卡的,如果沒有及時將搶得的錢存入卡中,這錢依然是保管機構賬戶里,這筆錢的本金和利息歸誰所有?如果想轉入自己的銀行卡中也不是立即存入的,入賬的周期可能有1-3天,這“途中”的利息歸誰所有?對這些問題,很多法律人士已有明確解釋,本人完全同意。   歸納起來講,沉淀在保管機構的錢的所有權屬于手機用戶的,保管機構應當在一定期限內提醒用戶并負責以一定方式返還,既不提醒也不返還的,是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沉淀資金產生的利息以及“途中”產生的利息所有權也是手機用戶的,現在被保管機構非法占有,用戶有權要求其與本金一并返還。因此,有必要對這一現象制定相關法規,明確其所有權。同時從技術了層面進行設計,在沉淀資金達到一定時間即應自動三次提醒用戶取回或者消費,用戶既不取回也不使用的,作為“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所有。   4、 發紅包只能綁定儲蓄卡而不能綁定信用卡嗎?   發紅包的微友們可能發現,只能綁定儲蓄卡才能進行紅包存取,信用卡無法綁定。許多微友們對這一做法不以為然,認為信用卡的錢是自己的,怎么使用是個人的事,國家和微信管理機構無權干涉,即使透支了,只要按時償還就行,何必人為設定障礙呢。許多人為了發紅包還得另辦一張儲蓄卡,極不情愿。對這一問題我是這樣看的:首先,信用卡是不能提現的,只能用于實體消費,如果允許信用卡綁定支付寶,再用于發紅包,等于認可了通過發紅包的方式提現。很多利用信用卡到POS機套現,提供套現服務(超過100萬元以上)并收取手續費的都構成“非法經營罪”;其次,信用卡是可以透支的,用透支來提現發紅包同樣是禁止的。因此,相關微信管理機構也是研究了法律才作出相關禁止的。   紅包活動涉及的法律問題還有很多,如:搶紅包是否構成賭博行為?綁定銀行卡后信息泄露誰之責?只進不出者的行為性質?搶走“定向紅包”的行為性質認定等,有賴于學界人士深入研究,得出正確的答案。   搶紅包活動從2014年流行以來,一直為民眾追捧,全國幾乎陷入了“紅包海洋”,說明這一事物有其存在的社會基礎和合理性。這是新生事物,涉及的法律問題需要專家們進行深入的研究。待理論上成熟后再制定相關規定對這一新生事物進行管理。只有未雨綢繆的前期研究,才能在后期的規制管理中游刃有余,這是所有制度出臺前必經的程序。
咨詢
包律師3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包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周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仇律師3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華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周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包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孫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劉律師3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傅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仇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張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張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周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壽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張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孫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于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包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周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周律師2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黃律師3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孫律師3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葉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盧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刁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仇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盧律師1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黨律師4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劉律師5分鐘前回復了咨詢
精選咨詢律師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