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日本留學生因好心收留朋友,卻被慘遭前男友殘忍殺害。事情發生后室友沒有協助警察調查,當面對死者母親的詢問時不愿意透露消息,死者母親無可奈可將其身份信息暴露在互聯網,在事發后一年由于不堪忍受騷擾,終于暴露在公眾面前講述整個事情的經過。
一、室友的責任
兇手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本案中的室友呢?她的所作所為是否應當接受法律的制裁呢?
留學生被害一案,若要追究室友的刑事責任,關鍵在于室友對死者的死是否具有法律規定的救助義務,如果有的話,那么室友的行為將要承擔法律責任。雖然是室友要求江歌陪同其一起回家才導致死者被殺害的,但是不能將兇手的殺害行為歸因于室友。即使兇手為其前男友,也并不意味著室友有對前男友的行為負責的義務。法律上并沒有規定要對此承擔責任。
也有知情人表示,事發后室友隱瞞了事實,導致案件二十多天后才被偵破。該行為也并不構成犯罪,因為并不具有偽證罪或者包庇的故意,只是因為害怕而什么都不說,法律并不處罰。
也有人表示,是因為室友在屋內反鎖,導致死者在遭遇殺害時不能躲避,阻擋了其求生之路。如果最終確有證據證明,那么室友的行為與死者的死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其就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即使能免于承擔刑事責任,也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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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親出于無奈將室友信息公布在互聯網上,是否侵犯了隱私權
事發后,死者的母親想追求真相,但是室友并不配合,甚至一直沒有回應。死者母親將室友的住址,工作地點等公布在網上,網民瘋狂搜索,已經影響到了其生活。下列行為是否侵犯了隱私權呢?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未經公民許可,公布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死者母親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侵犯隱私權。但我國只有在《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了隱私權,侵犯隱私權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對于網民的人肉搜索,盡管該行為已經侵犯了個人隱私,但在國內并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為了維護網絡的秩序,我們并不提倡這種做法。我們可以在網絡上對事件發表自己的看法, 但切勿成為網絡暴民一分子,一不小心逾越法律的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