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所的概念
拘留所是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
二、看守所的概念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
三、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
1、法律依據不同。
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而看守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2、性質界定不同。
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3、羈押對象不同。
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4、法律監督不同。
《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拘留所和看守所雖然都是限制行為人一定行為能力的地方,執行人都是國家工作人員,但是拘留所和看守所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以上就是關于它們區別的基本內容,如果還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