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等部門發布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中要求,學校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須完成調查,而在此次北京市各區公布的實施方案中,除了對調查時間有要求外,對于事件的及時上報也做出了嚴格的時間要求。中國刑事律師網為您整理了最新內容。
(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內容
1、10分鐘內須向上級部門口頭匯報
如北京市東城區在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如發生欺凌事件,各校要在10分鐘內向上級單位進行口頭匯報,2小時內遞交詳細文字材料并隨時匯報工作進展。
2、情節嚴重學校直接與司法部門對接
與東城區類似,海淀區除了要求30分鐘內口頭上報區教委外,對于情節較為嚴重的,還要求學校要與屬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門進行對接。
3、設置校級欺凌事件舉報電話
在此次北京市各區公布的中小學欺凌治理方案中,除了限時上報外,還特別明確提出了設置校級舉報電話。
如在海淀區的實施方案中,除了要求各學校都要成立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小組之外,還要求學校必須設立學生欺凌事件舉報和咨詢熱線電話,并且要公布在校園顯著的位置,同時,學校還必須設專人進行核實、處理。
4、學生在校時間“無縫隙監管”
各區還提出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管理,并制定了相應的預防舉措。例如延慶區就要求各校實施學生在校“無縫隙監管”行動計劃。將學生“入校時—上課前—上課時—課間—離校時(回宿舍)”等不同時段和衛生間、宿舍、操場、校園周邊等重點部位的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做到有監管、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反饋。
5、每學期要進行三次“防欺凌”教育
除此之外,各區還明確要求學校必須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每學期都要在學期初、中、末進行三次“防欺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對造成的后果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加強對重點時段的巡查
同時,還要求對課間、午休、晚自習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時段加強巡查,對校園周邊200米以內范圍,在上下學時段安排專人進行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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