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數額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司法解釋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 (一)犯投毒罪(已修正為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對投毒罪進行了修訂,將投毒罪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同時取消投毒罪這一罪名。三、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依照本條規定,犯過失投毒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中國刑事律師網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數額的相關內容,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法定罪刑之一,具有嚴厲的刑罰處罰規定,因此,小編提醒大家應遵守法律規定進行活動,切莫以身試法,挑戰法律權威,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中國刑事律師網提供專業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