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中保全的內容 概念 訴訟中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決之前,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執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適用條件 采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一)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二)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 (三)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四)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當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在發生訴訟中財產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直接從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中得到賠償。二、訴中保全期限是多久? (一)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二)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三)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四)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五)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六)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七)車輛:無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八)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三、訴訟保全應在什么時候提出 訴訟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在起訴以后判決執行以前或者在起訴的同時,向人民法院采用書面方式提交書面申請。以口頭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書和筆錄應當載明請求訴訟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額及所在地。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訴訟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制作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此外,在判決生效后至該判決執行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毀財產的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訴前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起訴以前,訴訟程序尚未開始;訴訟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訴訟程序開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執行前,執行開始后不能申請訴訟保全。 相信大家通過對以上文章的閱讀,對于訴中保全的內容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中國刑事律師網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訴中保全的內容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或者不懂得如何起訴,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