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訴訟被害人的訴訟權利 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權利:? ? ?(一)在起訴階段,有權向檢察人員反映對案件的意見。對不起訴的決定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 ?(二)在法庭上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陳述,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證人、鑒定人發問。對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讀的物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可以發表意見。? ? ?(三)被害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訶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 ? ?(四)有權參加法庭辯論。? ? ?(五)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 ?(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等。被害人的這些訴訟權利,也就是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范圍。每個案件的具體代理范圍,要以委托代理協議中的規定為依據,可以全權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 ? ?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嗎 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判決之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具體的情形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三、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丛谛淌略V訟不同階段,即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被害人均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即在刑事訴訟的審判三個階段,即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被害人均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陨暇褪侵袊淌侣蓭熅W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刑事訴訟被害人的訴訟權利的相關知識,通過上文可知,刑事訴訟被害人可以在訴訟結束以后單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并就國家財產、集體財產的損失一并提起訴訟。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中國刑事律師網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