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駛證年審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二、駕駛證能提前年審嗎 駕駛證不需要年審,只需要在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即可。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三、機動車駕駛證年審期限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新規定,其中最大的變動是: 根據新規定,對于有效期為6年內的駕駛證,在換證和審驗業務上,由市車管所下放到各縣(區、市)級車管所。對于持超過審驗有效期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人,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不處罰,只是對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注銷其駕駛證。 對于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或駕駛大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每年應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在記分周期(初領證日期)結束后向縣級車管所提供身體檢查結果。超過一年未提供的,將注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交警支隊將依法加強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管理工作。機動車駕駛人在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周期結束時,要主動查詢自己的記分情況。如果累積分達到12分,執勤民警查獲后應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移交車管所。需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相關項目的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發還駕駛證。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應在相關教育考試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規定清分。對于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交納的,記分將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對于達到12分,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警部門注銷。 以上的有關內容便是中國刑事律師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駕駛證年審規定,駕駛證檢查一定要及時去關注,以避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問題,如果您對于駕駛證的知識還有其他疑問,可以上中國刑事律師網網站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提供更專業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