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司法鑒定是24小時出結果?
一、輕傷司法鑒定是24小時出結果? 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一般案件的鑒定時間在30個工作日內,最長也不能超過60個工作日。二、輕傷司法鑒定的時間 單就法醫鑒定而言,如果是做傷殘鑒定,我們要求傷者在傷后三個月鑒定,醫學上的功能恢復期普遍認為以三個月為佳;如果是做傷害鑒定,有可能構成重傷的,也需要在傷后三個再做鑒定,因為重傷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礙來定的;如果沒可能構成重傷,那么建議在傷情穩定之后,完全恢復之前鑒定,尤其是輕微傷的鑒定,強烈建議在傷后立即鑒定,由于這種損傷恢復時間短,恢復效果好,過晚鑒定對傷者非常不利。當然,傷殘鑒定和重傷鑒定也可以盡快去鑒定,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鑒定結論,至少可以讓法醫盡早取證備案!如果傷后時間太長,當然也可以鑒定,但這樣的鑒定一來恢復情況好,對傷者期望的鑒定結果不利;再者用以訴訟的話,很難對傷害過程進行取證。三、如果對司法鑒定不服的可以走二次鑒定嗎? 司法鑒定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如果鑒定結論錯誤必然會導致案件結果錯誤,因此,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具體程序是: 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的情形: 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寫出重新鑒定申請,重新鑒定申請書的格式為: 題名為《重新鑒定申請書》,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籍貫、住址、工作單位等當事人的信息,說明因何事不服某鑒定機構的某項鑒定依法重新鑒定。結尾是:此致,某某法院。申請人:某某某,(簽名、蓋章)年月日。 將寫好的重新鑒定申請書交給辦案機關; 一般的鑒定申請的提交期限為舉證期間之內,但符合重新鑒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過舉證期限。 以上就是中國刑事律師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輕傷司法鑒定是24小時出結果?的相關知識,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要申請輕傷司法鑒定,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且到公安機關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通常輕傷司法鑒定多長時間出結果要看案件性質,刑事案件出結果比較快,民事案件稍慢,但是也會在30天內出鑒定結果。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