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與承租人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如存在轉租,是否應當通知次承租人或追加次承租人參加訴訟?
#合同糾紛
更新時間:2025-04-25 16: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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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時,轉租合同亦不能履行,為一并處理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次承租人應當參加訴訟,不僅需要承擔騰退房屋的義務,在需要對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價值進行評估時,還應當承擔配合評估的責任。
因此如果出租人并未起訴次承租人,則人們法院需就房屋房屋返還問題釋明出租人,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為共同被告,以一并解決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也可以基于判決執行問題及保護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依職權追加次承租人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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